现在有人在关注“26岁腐败现象”。因为近两年来查处的一些案件中,平均年龄为26岁的作案者占了其中的20%左右。类似的呼吁,前几年也听到过,不过那时岁数不同,分别为“59岁现象”和“39岁现象”。59岁时腐败,乃因当事人想在退休前大捞一把;而“39岁现象”则是当事人正处于仕途门坎上,急于打点上下再“上台阶”。
一个人从20多岁走上岗位到60岁退休,实在看不出哪个年龄段跟腐败有着必然联系。你关注了59岁,明天会出来个49岁;你现在警惕26岁,往后还会有36岁。与其津津乐道“某某岁现象”,不如更多关心一下到底漏洞何在。
(《工人日报》2000.12.27 承伟毅 文)